1. 氢站值班员和设备检修专责人对氢站的安全防火负直接责任。
2. 氢站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值班员、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 氢站值班员不准擅自允许任何车辆、外来人员进入氢站。
4. 氢站值班员着装应符合要求,不准穿化纤衣服、穿带铁钉鞋、戴塑料发卡等。
5. 工作人员在进入氢站前,氢站值班员必须检查来人的服装、鞋以及工器具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规定,并必须要求其交出随身所带火种(如火柴、火机等),手机等通信工具应关机。
6. 氢站大门除出入时开启外,其它时间必须关闭并上锁。
7. 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三次对氢站设备、现场和消防设施的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处理。应每天前夜班检查一次制氢室内氢气含量,并确认不大于1%,否则应加强通风并向班长汇报。
8. 值班员交接班时,必须同时交接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保证其数量充足、完备好用、卫生清洁。将本班防火情况及发现问题在交接班记录中记载,并交待联系处理情况。
9. 检修车间设备专责人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10. 氢系统周围应设有明显禁火标志,运行操作及检修工作必须使用防爆工具,禁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标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运行人员必须对氢系统彻底置换,并经气体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11. 氢站充氢设备或制氢、充氢、置换过程中不允许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
12. 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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