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俣病,是由于水污染导致居民汞中毒而引起的一种神经系统疾病,因首发于日本熊本县水俣市而得名。这一至今还在影响日本社会的环境公害事件,经常作为典型的警示案例,出现在全世界讨论环境保护的各种场合。
值得庆幸的是,水俣病没有在中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了解水俣病的基本情况,却很难像许多日本人那样对水俣病等公害深感切肤之痛。
百闻不如一见。笔者今年随“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获奖者访日交流团,参观水俣病资料馆,听坐轮椅的受害者讲述父母惨死、自己残疾的经历,获悉更多细节,生发诸多感慨。
资料显示,日本氮肥公司设在水俣市的氮化工厂1909年投产后,每年直接向海里排放大量工业废水,水俣市当局从未制止;后来鱼虾、猫狗相继死亡,受有机汞污染的海水却呈现想象不到的清澈,有关部门依然无动于衷;直到上世纪50年代大范围的居民患同一症状的疾病,人们才猛醒,专家们才开始研究病因。这说明公害往往有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小害不治,大害必至。
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必然漠视污染的危害,应对迟缓。从1956年正式确认水俣病,到1963年专家公布研究报告,再到1968年日本政府公布关于水俣病的正式解答,居然慢慢吞吞过了13年。
事关民生的环境公害,不仅直接加害一批无辜者,而且加重社会矛盾,造成严重的“并发症”。由于水俣市70%—80%的居民以工厂为生,就是身受其害的患者群体中,也有2/3的人因担心家庭和亲友的生计受到影响而放弃抗争。这样,患者和企业,患者与市民产生尖锐矛盾,患者及其支持者质疑政府及企业,社会一度弥漫信任危机,环境公害伤害了整个社会。
对受害者的高额赔偿使得日本氮肥公司发展的步子非常沉重。2005年,公司的时任社长在北京演讲时痛心地说:“企业绝不能引发公害问题,否则对企业是致命摧残。”
反思公害,再多也不为过。对于我们来说,日本朋友的告诫更需慎思:日本今天的发展是建立在水俣病等公害事件的痛苦之上的,亚洲各国千万不要重蹈日本的覆辙,只顾经济增长,而牺牲环境和国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