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效的企业一定具有良好的服从观念,一名优秀的员工,一定具有坚定的执行力。作为煤矿企业,时刻受到水、火、瓦斯、煤尘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如果不严格按照规程措施作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给企业和职工家庭造成危害。
毋庸置疑,大多数煤矿企业当前还依然处于安全生产的依赖期,职工“我要安全”的意识还依然淡薄,安全周期稍长,就开始产生麻痹思想,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开始下降,对于上级的命令、要求和规章制度开始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安全执行力就会逐步弱化。因此,强调职工的安全执行力,仅靠说教和号召是不行的,必须有检查,有落实。
人的思维中总有惰性的成分。要使惰性变为勤快,就要教育培养,就要检查奖惩。人的行为链中总是有惯性因素的。要克服生产过程中的“三乎三惯”行为,树立时时的自觉行为,同样离不开教育培养和检查奖惩。这是无数经验之所示,也是众多教训之所诲。
“骠骑执法以检下”。检下,不是走马观花,更不是跑马观花,而是要细细观之,详详审之。古人讲:“检,犹察也”。察就是要细看,就是要详审。《新书.道术》言:“纤维皆审谓之察。”可见,检要看细。而察,就是查究、就是查核。一句话,检查就是明察秋毫,顶真办事。如是执行下去,安全执行力才能切实体现,继而日渐增强。
提升安全执行力,关键要真检查。时下,个别安全管理人员下井检查不是认真查隐患,找问题,想办法,而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拣“芝麻”,丢“西瓜”,使现场问题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还有个别安全管理者下井检查只是为了混指标,发现问题不仅不管不问不制止,而且还纵容包庇违章,走关系、拖人情替违章人员开脱责任;还有的管理人员下井检查虽然管了、问了,但标准不高,工作要求不严不细,既不追求过程的受控,也不管结果的质量,对安全检查工作的认识还依然停留表面上,导致干部看惯了、职工干惯了、养成习惯了。因此,只有不走过场的检查,才能使安全指示、命令落到实处,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得以贯彻,安全执行力得到增强。
提升安全执行力,重要的是及时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弥补不足,纠正错误。“执法以检下”的过程,在客观上也是检查自己思维与决策的现实性及科学性的过程。实践最能证明一切。通过检查,发现我们的制度、规程、措施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使制度、规程、措施更能符合现场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提高决策的准确度。这是检查一石两鸟之用。
提升安全执行力,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个实践问题。许多问题只要一检一查,就犹如白日一照,浮云自开。煤矿是高危行业,正因如此,我们更应把检和查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以“三铁”的精神用好这一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手段,使安全工作真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