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安全规程对采煤机的要求:
1、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时,方可接通电源。
(2)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3)工作面倾角在150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4)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5)采用动力载波控制的采煤机,当两台采煤机由一台变压器供电时,应分别用不同的载波频率,并保证所有的动力载荷互不干扰
(6)采煤机上的控制按钮,必须设在靠采空区一侧,并加保护罩。
(7)使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在开机和改变牵引方向,必须发出信号,只有在收到返回信号后,才能开机或改变牵引方向,防止牵引链跳动或断链伤人。必须经常检查牵引链及其两端的固定连接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煤机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牵引链。
(8)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9)采煤机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必须经常检查刮板输送机的溜槽连接、挡煤板导向管的连接,防止采煤机牵引链因过载而断链;采煤机为无链牵引时,齿(销、链)轨的安设必须紧固、完整,并经常检查。必须按作业规定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操作、推进刮板输送机。
2.采煤机安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没有经过培训(无司机证)的人员不得开车。
(2)采煤机禁止带负荷启动和频繁启动。
(3)一般情况下允许用隔离开关或断路器断电、停电(紧急情况除外)。
(4)无冷却水或冷却水的压力、流量达不到要求时不准开机;无喷雾不准隔煤。
(5)截割滚筒上的截齿应无缺损。
(6)防止采煤机滚筒截割支架顶梁和刮板输送机铲煤板等物体。
(7)采煤机运行时,随时注意电缆的拖移情况,防止损坏电缆。
(8)必须在电动机即将停止时操作截割部离合器。
(9)煤层倾角大于10°应设防滑装置,大于16°应设液压安全绞车(无链牵引时按有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10)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要割直、割平,并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出现工作面弯曲和台阶式的顶板和底板。
(11)牵引部顶部的手动操作旋钮(柄),只允许在处理事故中使用。
(12)检查滚筒、更换截齿或在滚筒附近工作时,必须打开截割部离合器。
(13)开机前,应注意查看采煤机附近有无人员及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然后发出信号及大声喊话。
(14)司机在翻转挡煤板时要正确操作,防止其变形。
(15)注意防止刮板输送机上的中、大型异物带动采煤机强迫运行。
(16)采煤机司机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和班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