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在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必须采取一定的防爆安全措施,使其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按规定的条件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通称为防爆电器设备。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标志及组别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
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10种。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明显处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KY¡±。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类型及标志防爆电气设备按使用环境不同分为Ⅰ、Ⅱ两类。
Ⅰ类: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主要用于含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防爆标志由设备类型、级别、组别连同防爆电气设备总标志“Ex”组成。如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ExdⅠ”。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明显处有永久凸纹标志”Ex”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Ⅱ类:用于工厂的防爆电器设备,主要用于除甲烷外的其它爆炸性混合物环境。
(三)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设备的所有电气元件全部置于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既具有耐爆性又具有隔爆性(不传爆性),即内部可燃性爆炸混合物时所产生的压力不会使外壳损坏、变形引起壳外爆炸性混合物(瓦斯、煤尘)的爆炸;内部产生的高温火焰不会传到壳外引起壳外爆炸性混合物(瓦斯、煤尘)的爆炸(由隔爆面的长度、间隙和粗糙度决定)。
由于使用、管理、维护不善会造成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
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1)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
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2)隔爆面锈蚀严重、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3)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
(4)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烧外壳。
(5)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四)安全检查重点
因为电火花是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主要火源之一,所以搞好电气设备防爆对有效
遏止瓦斯、煤尘爆炸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煤矿井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失爆电气设备,失爆电气设备引起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屡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
1、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具体要求
(1)严格按《规程》选用。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由电气防爆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3)严把入井关。入井前必须检查“一证一标志”(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加强检查、维护。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安全检查重点
(1)是否按《规程》规定使用。
(2)隔爆外壳是否完整无损,是否有裂纹和变形。
(3)隔爆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
(4)隔爆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
深度和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
(5)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他物;闲置喇叭口是否用挡板封堵。
(6)连锁装置功能完整,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无动作可靠。
(7)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