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施的检查,是指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检查其电气设备、供暖和通风空调系统等设施在布置或选材上是否采取防爆措施,限制易燃易爆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可能性,降低爆炸发生的概率和危害。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在爆炸危险场所内,通常对电气设备采取隔离法、限制正常的工作温度、采用隔爆外壳、本质安全电路和超前切断电源等措施,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可能性,使其与易燃易爆隔离并在低于引燃温度下运行。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导线材料和允许载流量、线路的敷设和联接、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带电部件的接地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防爆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因为铝线机械强度差、容易折断,需要进行过渡联接而加大接线盒,同时在联接技术上难于控制并保证质量,所以不得选用铝质的,而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在1区为2.5mm2以上,2区为1.5mm2以上。
2.导线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过载、防止短路把电线烧坏或过热形成火源,绝缘电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自动开关长延时过流脱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3.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查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汽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汽的密度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汽的密度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汽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4.线路的联接
电气线路之间原则上不能直接联接。如必须实行联接或封端时,检查是否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并保证接触良好防止局部过热。线路与电气设备的联接,特别是铜铝线相接时,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5.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类别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和Ⅱ类两种类别;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A型尘密设备、B型尘密设备、A型防尘设备、B型防尘设备等四种类别。具体分类及选型原则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九章的相关内容。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是否与爆炸危险区域适应;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与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的危险性适应;电气设备的选型是否与环境条件适应、是否符合整体防爆的原则。同时,还需结合消防设计文件现场查验各类型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和防爆标识;测量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
6.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发生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所以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需要接地。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1)在导线不良的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38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44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敷设铠装电缆的金属构架。
检查时还需注意,接地干线宜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电气设备材料清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提交的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及相关资料,了解环境可能出现爆炸的危险介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电气装置的组成等基本数据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并核实向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供暖系统
防火检查中,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供暖系统设备清单、供暖系统隔热、绝热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建筑使用性质、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或部位后,对供暖方式、管道敷设、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开展现场检查,并实地测量散热器表面温度,核实易燃易爆场所供暖系统的设置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主要检查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