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新《安全生产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做的一项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时常会出现被检查人员心存反感,检查人员抱怨被检查人员不配合、甚至“对着干”的情况。那么,安全检查应该如何开展,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安全检查:衍生走形式之风
在企业日常安全检查中,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经常大倒苦水。
检查人员说:“没办法,国家有规定,企业有制度,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节假日检查都不能少。”被检查人员则说:“检查人员要么象征性地看看,走形式,要么不懂装懂,上来就说这儿不安全,那儿也不安全,然后开张处罚单就走人。”这种矛盾导致的必然结果是企业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为何会出现这种矛盾?关键在于当前企业安全检查形式主义盛行,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三个场景:还原常见的走形式
笔者参加过很多安全检查,下面就是企业常见的几种走形式安全检查。
场景一:声势浩大
企业领导带队、陪同人员众多,浩浩荡荡地去检查,真正懂安全的人却没几个。大家到现场匆匆忙忙地走一圈,然后回到会议室里总结,高调号召一番,检查就算完成。
这种安全检查看起来声势浩大,参与检查的领导很重视,级别也挺高,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没找出多少隐患,更没有靠谱的应对措施。这种安全检查不仅兴师动众,还可能助长被检查人员的侥幸心理和应付态度,埋下长期的事故隐患。
场景二:蜻蜓点水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蜻蜓点水”式安全检查。这样的安全检查经常由一两名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到现场转一圈,回到办公室,拿出检查表打个勾,表明没有隐患,然后将检查表存档。上级来检查时,一看资料,处处都安全,到了现场,却发现到处都是隐患。
场景三:不懂装懂
检查过后下发“语焉不详”的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通知单是安全检查的成果体现。安全检查效果如何,是否真正找出了问题,可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得到验证。
但是一些企业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却极尽简约,对隐患的描述模糊不清,切不中要害。比如,对隐患的描述为“配电线路敷设不规范”、“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灭火器配备不足”、“设备间距过小”、“安全培训资料不具体”,等等。“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灭火器配备不足”等都是笼统的表述,到底哪些细节不规范,不符合哪项规定,应配备多少灭火器,就不得而知了。可以说,这些粗略的描述根本就没有指明隐患产生的部位、类型、具体问题是什么、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发出去之后,会让人摸不着头脑。不仅对隐患整改毫无益处,还会使检查人员给人一种“应付差事”、“伪专家”、“不懂装懂”的感觉。
四方面入手,变“走形式”为“走心”
不严不实的安全检查,会给企业、职工和社会带来危害。那么,企业安全检查应如何开展?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从安全检查人员入手
隐患排查工作专业性很强。隐患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外行很难查出隐患。然而,在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岗位却是“边缘”岗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的,自然不会派出精兵强将。由这些人员主导的日常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各车间和现场的卫生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无法深入排查隐患,企业安全检查甚至变成了卫生大检查。还有的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看不出任何问题,只好对被检查人员说一句“注意安全”。这看似认真的提醒,实则是对检查人员专业能力的讽刺。
可见,要想真正提高检查质量,及时排查出隐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安全管理人员不必各专业的知识都懂,但至少应具备多年的现场工作经验,对所检查场所的危险源、风险点能心中有数,并熟悉企业适用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企业可以将安全管理人员送出去或请专家来培训,也可以将检查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4年发布了《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明确指出,要建立专家库,依靠专家、内行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从安全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入手
外行查不出隐患,内行不深入也查不出隐患。像上述“蜻蜓点水”式安全检查,实则是安全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的表现。
企业要想避免走形式的安全检查,就要制定和落实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现场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有人签字,检查记录要备案,隐患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重大隐患要通报并督办,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要细致明确,对发现隐患的人员要奖励,对敷衍了事的人员要处罚。做到奖罚分明,才能真正落实责任制,才能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从科学组织安全检查入手
安全检查的成效和如何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很大关系。具体也可细分为三个方面。
不能由安全管理人员唱独角戏。各部门应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各生产车间应对车间涉及的内容进行日常自查自检、交接班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责任人。企业应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隐患排查活动,从工艺流程到机械设备,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到物的不安全状态,逐个进行排查。
形式应多样化。企业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要适时开展,避免检查不深入,抓不到重点的情况出现。针对企业的老大难问题、薄弱环节和深层次矛盾,可以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专门督办。在安全月期间,可以开展岗位交叉安全检查,让各岗位人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如果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或部门进行检查,还可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避免下级单位或部门应付检查。
应注重安全检查前期策划工作。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目标的安全检查,要制定详细的、尽可能量化的安全检查表,对检查项的描述要具体,不能模糊不清,不能让被检查人员摸不着头脑。比如,有些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只有一两页,笼统地列出了检查项--“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是否到位”,但哪些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要配备哪些个人防护用品,却没有指明。再如,将“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列入检查项,但什么算规范,什么算不规范,具体需要检查哪些细节,对这些细节有什么具体要求,诸如此类的内容,却并没有明确。
这种安全检查表的用处并不大,在具体的检查工作中,起不到指导作用,只能靠检查者的个人能力和知识积累。倘若检查者一时大意,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没有检查,岂不是给企业留下了可能引发事故的种子?又倘若检查人员的安全专业素质不高,看到这样的检查表,无从下手,一切判断只能跟着感觉走,这样的检查无疑收不到预期的效果。
进行前期策划时,要注意检查时间的安排,尽量安排充裕的时间。安全检查不能走马观花,不能仅用一两个小时就查完车间和现场。
从借助设备和仪器入手
如今,医生看病不再仅仅使用“望闻问切”的方法,而是更多地借助于各种现代化医疗器械辅助判断病灶、分析病情、进行治疗。安全检查也应该如此。人的眼睛难免有看不到的地方,导致一些隐患不能被发现。
这时,设备和仪器得派上用场,比如检查生产设备用的测振仪、测温仪,检查结构用的经纬仪、水平仪,还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电阻测试仪、便携式钢丝绳测量仪等。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用于安全检查。
结语
鉴于隐患的隐蔽性、复杂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各级政府部门都强调要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从严从实”、“不留死角”,这也说明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领域非常关键的一项工作,对推动安全发展有重要意义。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