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采区系统的检查重点
检查采区实际系统和采区设计是否符合
采区采煤、运输、通风、供电、通讯等系统是否健全。
采区及采煤工作面是否具有两个以上畅通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无法保证有两个安全出口时,是否有矿务局总工程师的批准。
巷道的断面形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㈡炮采工作面的检查
炮采工作面的检查程序为:
检查工作面作业规程→检查工作面进风巷→下安全出口→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爆破安全→溜子直线→煤壁直线→回柱放顶→上安全出口→回风巷→工作面管理→总体评价与处理决定。
工作面支护检查
⑴工作面的支护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⑵支柱的初撑力、迎山、戗度、背顶、柱靴等是否符合要求;
⑶是否存在缺梁少柱现象和空载支柱;
⑷顶梁的绞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有顶梁连续不绞接现象;
⑸是否有足够的水平楔;
⑹是否按照作业规程及时架设特殊支架;
⑺是否存在不同型号的支柱混合使用的问题;
⑻工作面支柱是否实行编号管理;
下区段平巷检查
⑴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高度不小于1.6米;
⑵巷道支护是否完整可靠,无断梁折柱和空顶;
⑶巷道无积水、杂物;
⑷材料、设备是否码放整齐,电缆是否悬挂整齐;
安全出口检查
⑴检查安全出口20m之内的支架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⑵巷道高度是否小于1.6米,;出口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⑶特殊支架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⑷落山角处的顶板是否超过悬顶距离规定;
煤壁及机道检查
⑴煤壁是否呈直线,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的伞檐;
⑵溜槽是否平直,过渡弯是否符合规定;
⑶顶梁是否到位,顶梁距煤壁距离不大于200mm;
顶板管理检查
⑴是否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⑵顶底板相对位移量是否大于每米采高100mm;
⑶直接顶是否出现台阶下沉;
⑷工作面是否出现高度大于200mm的冒落,出现以后是否采取了接实顶板的措施;
工作面爆破安全检查
⑴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炮眼并打眼;
⑵是否按规定的装药结构和装药量装药、制作引药的地点是否安全;
⑶炸药的选用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⑷是否按规定充填炮泥和水炮泥;
⑸是否坚持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和“一炮三检”制、放炮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放炮警戒是否按规定设置;
⑹电雷管和炸药是否分开存放、炸药箱是否加锁;
⑺处理瞎炮是否按章作业;
⑻放炮员是否持证上岗;
工作面设备安全检查
⑴检查煤电钻是否有综合保护装置;
⑵刮板运输机是否平稳,压柱是否可靠;
⑶工作面的小绞车是否有压柱或地锚、钢丝绳磨损是否超标;
⑷电缆的敷设是否合格;
回柱放顶的安全检查
⑴是否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是否符合要求;
⑵是否分段放顶,分段长度是否大于20m ;回柱中是否坚持由上向下、由里向外的原则;
⑶回柱时周围是否有无关人员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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