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利工程安全验收监督检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强调: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的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依法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
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的项目,安全监督人员应提出是否将该项目经理列为重点监控人员的建议,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列入重点监控人员名单,并定期予以公布。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和金属结构工程及安全监测系统等已按批准的文件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全部机电设备投入运行后半年,并完成了工程安全鉴定。
(2)安全评价机构已提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2.竣工验收安全监督报告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要求,工程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为: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
(2)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监督工作的分工和工作方式等。
(3)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检查,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运行情况检查等,还包括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核。
(4)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指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的结果。
(5)遗留的工程安全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
遗留的工程安全问题如何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如何处理等。
(6)工程安全生产评价意见
工程安全生产评价,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7)附件
包括有关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人员情况表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意见(书面材料)汇总。
3.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为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档案化,监督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台帐和安全监督档案,且应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1)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台帐
①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台帐(包括监督工程登记表、示范工地登记表和塔吊报监登记表等)。
②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簿。
③水利工程隐患整改台帐(包括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复查报告、违法行为处罚建议书及相关结案材料)、专项治理台帐(专项治理资料、预警单位专项监督台帐)、不良行为记录台帐、工伤事故台帐、行业管理相关文件、投诉登记台帐。
(2)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①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报监材料、安全监督申报材料审查表;
②安全监督通知书、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③监督检查记录;
④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整改资料(含整改通知书、企业整改报告、隐患复查及销案资料);
⑤水利工程安全执法资料(含取证资料、处罚建议书、施工企业整改报告、复查销案资料);
⑥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