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监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
3、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项目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
(二) 技术措施
1、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做到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措施得当有效。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3、依据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细则对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4、安全生产监理关键点及其实施:
4.1安全监理关键点:如下表
4.2安全生产监理的实施:
安全监理关键点是监理办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控制的重点。每项关键点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人员,当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监
理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罚;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发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未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
公司对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决不手软,一经发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