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2、核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上岗投资,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
3、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重点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总平面设计。施工总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4、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应分级进行,即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5、督促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及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督促项目经理部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7、查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合格的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