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煤矿生产永恒的方针,江泽民同志曾作过重要指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纵观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无法预料的天灾人祸外,大多事故都与“三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三违”是事故的祸根。在当前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种种影响,受各种新思维、新观念、新矛盾、新问题的冲击,煤矿企业职工的思想往往处在忧虑、迷茫、波动的不稳定状态,给安全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必须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增强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笔者结合我矿实际,现针对煤矿安全思想教育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正面教育法。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教育和引导职工认清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使职工明白什么是安全操作、什么是“三违”行为,这是安全思想教育的主要方法。对于刚入矿工作的新工具有明显的教育意义。采取的措施包括各种学习、会议、板报、橱窗、简讯、广播、电视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既宣传安全知识,又愚教于乐。长期以来,我矿始终坚持此方法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2006年,矿共举办安全竞赛6次,参加人员共180余人,全矿干部职工共3000余人次观看了竞赛;撰写编播安全方面的广播稿件206篇、出安全宣传橱窗36期120版、出黑板报30期186版、张贴安全大小标语1000余条、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送安全慰问卡片600余张、编播安全方面的矿山新闻12期48个专题、举办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116期培训职工达11014人次。通过以上途径,既增强了干部职工按章操作、遵章守纪、照章指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又能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反面震撼法。在实际工作中,利用典型事故作教材,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这些典型事故包括国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本系统行业内部的常见事故,以及本企业、本岗位发生在职工身边的事故等。长期以来,我矿充分利用演讲比赛、现身说法,特别邀请了事故在场的职工、“三违”职工、因事故造成心理伤害的职工家属和退休有经验的老师傅亲临赛场,充分应用身边或本岗位发生的事故演说安全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因这种事故过程直观、后果明显,既能极大地震撼职工珍爱生命的意识,又能使受教育者从思想上本能地形成对事故防范的意识,达到强化安全生产、增强职工自保或互保的意识。
三、典型示范法。人们生活在一个社会群体里,周围环境总是或多或少地对个体产生影响,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班组或二级单位中培养安全骨干,在企业树立安全典型,表彰先进,对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的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应该成为安全典型和模范,以自己的感召力和行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实施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长期以来,我矿党政领导率先垂范,经常深入井下及各二级单位检查指导安全,分析制约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定期召开党政联系会、制定措施和办法,为基层排忧解难,切实地为全矿干部职工树立了安全生产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