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辽宁孙家湾煤矿特大瓦斯事故、陕西陈家山“一一二八”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黑龙江七台河“一一二七’,矿难等一系列触目凉心的事故,损失惨重,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系列事故虽然有着安全生产管理不完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思想意识重视不够等多种原因,但安全教育不到位是我国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
本文就如何提高煤矿安全教育水平,克服缺点解决难点,消除安全教育中的盲区,促进煤矿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根据我国的现实条件提出一些措施,以期对提高煤矿安全教育水平、改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一定作用。
1我国煤矿安全教育的现状及不足
煤矿安全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大举措,对搞好煤矿安全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必须做好抓实的重点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对此十分重视。计划经济年代,我国煤矿的安全教育工作,主要是计划性强制教育。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与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套安全教育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如下问题。
1)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煤矿发生的事故绝大多数是违章造成的,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领导,没有将安全教育纳入企业或部门发展计划,缺乏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不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安全法规,在未对作业人员进行足够的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的情况下,就安排其从事生产操作;三是国民安全文化素质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严重不足,加上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不到位,致使事故时有发生。
2)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的变化,我国现有安全生产教育法规暴露出了不少缺陷和问题:立法迟缓,导致一些急需的法规空缺,一些已颁布的法规重复和交叉,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安全生产培训标准不健全等。
3)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安全教育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向各矿下达每期各工种的送培人数指标,某矿若未完成,则被罚款。有的矿为了避免罚款,在选送学员时不考虑被选送者的素质能否适应培训教学的要求,滥竿充数,这给教育工作带来很多问题。
4)安全教育内容脱离生产实际。
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条件的复杂化、生产集约化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的安全教育方式、内容、形式、手段、计划和评估等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生产现场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需要得到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安全教育内容,目前的安全教育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教育教学所用教材及所讲内容,不少与生产现场实际相脱节,而一些在生产中早已普及使用的先进设备,却没有出现在安全教育的课堂上。
5)安全教育师资力量逐渐老化。
受经费及其他因素的制约,致使不少煤矿教育机构师资外出培训进修及与有关院校、科研单位的学术、业务交流受限制,致使知识更新大大滞后于煤炭科技的飞速发展,从而影响安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1]。
6)安全教育投入严重不足。
近年来,由于不少国有煤炭企业陷入困境无力保证安全教育投入,而非公有制企业又不愿意在安全教育方面进行投入,从而使不少企业大量雇用的农民工得不到基本的安全教育,于是导致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严重偏低。
2煤矿安全教育的原则
煤矿安全教育的原则是进行煤矿安全教学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从煤矿安全教学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煤矿安全教育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性原则
煤矿参与人所从事的工种、年龄和身份的不同,煤矿参与的程度也有差异。因此,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要根据各个阶段、各个时期、各个工种的情况,因人、因时、因地而动,做到对症下药。
2)长期性原则
煤矿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煤矿安全教育在整个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煤矿管理及社会各有关部门长期关注,要做到“警钟长鸣”[2]。
3)广泛性原则
煤矿安全教育涉及企业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级职工以及家属等,因此,进行煤矿安全教育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保证每一个煤矿参与者都能受到教育。
4)实效性原则
所谓实效性,就是要做到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践。安全教育工作要密切结合生产生活实际,保证其能真正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其为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的最大效果。
5)通俗性原则
煤矿职工总体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包括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因此煤矿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通俗易懂”,尽量做到用浅显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教育。
6)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就是要做到勇于探索,开拓进取,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同时,更要坚持贯彻“发展就是硬道理”,以保持创新的连续性和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