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全面发展的必备条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也对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将今年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此可见,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多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呢?笔者认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而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必须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对企业负责人重在提高综合安全管理素质。
企业法人代表及决策者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主要决策人,是企业利益分配和生产资料调度的主要控制者,同时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指挥者和责任人。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综合安全管理素质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具有重大意义。
1、强化安全知识体系教育。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能力和魅力对企业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样,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也会对员工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员工起到示范作用。因此企业负责人必须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安全技术素质的培养,强化劳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标准、防护用品标准等知识及事故发生规律、重大责任事故的行政处罚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应承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承担重大责任等内容的学习。
2、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培养。企业负责人只有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才能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正确运用决定权、否决权、协调权、奖惩权,在机构、人员、资金、执法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求实的工作作风教育,防止口头上重视安全,实际上忽视安全,避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的发生。
3、强化“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培养企业负责人在思想认识上安全高于其他工作,在资金安排上安全重于其他工作,在知识的更新上安全知识学习先于其他知识培训和学习,在检查考核上安全的检查评比严于其他考核工作,当安全与生产、经济、及效益发生矛盾时,安全优先。企业负责人只有具备“安全第一”的观念,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
4、强化“预防为主”的科学观。要高效、高质量地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超前管理、预期型管理的方法和现代的安全管理技术,变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管理,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变事故管理为隐患管理,变管理的对象为管理的动力,变静态被动管理为动态主动管理,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