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和“训”分离的培训理念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培训不能发展”,现代企业早已认识到培训工作在自身茁壮成长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日益显著的重要作用,接受企业内部培训既是每一位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所必须开展的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第三次浪潮》的作者托夫勒就曾经说过:“现在需要的是培训、培训、再培训。培训甚至可能成为第三次浪潮中的最大产业之一,成为一个重要的出口产业。”
尽管培训对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重要性已经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但是时至今日,人们对“培训”这一概念的认识仍然不尽相同。认识的不同,反映出理念的不同;理念的不同,培训的做法和收效自然就不同。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陈旧的培训理念已经不适应客观环境和企业需求,适时地更新和提升培训理念,无疑会使人受益无穷。
据某著名招聘网站就“人才培训现状”所做的一次调查显示,至少有97%的员工不满意公司的培训,45.01%的人认为学习的时候有收获,但应用于实际工作时收效甚微。有一位受访者这样描述自己的培训感想:“听听激动,想想冲动,回去一动不动。”这种状况反映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培训的现实。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培训内容脱离企业实际工作的需要而无法应用以外,也有在培训过程中施行了不正确的培训理念之故。
“培训(Training)”一词一般的涵义包括“教授、辅导、培养、训练”等。现代培训理论认为,“培训”的概念可进一步划分为“培”和“训”两层含义。其中,“培”有培养、教育的意思,指的是对受训人员未来发展的知识、能力进行培育,其过程更多是侧重于理论知识系统的传授;而“训”乃训练的意思,指的是让受训人员通过系统的模仿和行为调整掌握某种特长和技能,其过程更多是侧重于对某一项技能的练习或演练。
究竟在企业培训中是以“培”为主,或是以“训”为主,还是二者并重,要依培训的内容、对象和要求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说来,“培”的过程相对简单,容易组织实施;而“训”的过程对传授者和培训组织者来说,要复杂一些,实施难度也较大。因此,很多企业开展培训工作,主要是以“培”的方式进行,而不顾是否有“训”的需求,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安全培训的重“培”轻“训”现象
安全培训作为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一,社会各界都高度重视。有关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全国每年有2千多万农村转移劳动力接受了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有400余万人。大力开展安全培训为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要看到,在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时,还普遍存在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培训机构和培训管理者对安全培训的概念认识不清,在安全培训中存在着重“培”轻“训”的现象,甚至存在着以“培”代“训”的现象。这种对安全培训中的“训”重视不够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培训内容上看,主要表现为对各种培训大纲理论知识要求多,实际操作部分要求少。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通用部分》等为例,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从业人员及金属非金属矿山井工开采从业人员新上岗的培训课时都为72学时,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从业人员新上岗的培训课时为40学时,其培训内容的要求几乎都是理论知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中对安全技术理论知识部分的要求为60学时,而对实际操作部分的要求为40学时,“培”的要求多于“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