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管理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进入生产岗位。
(三)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矿山通讯,排水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都要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举办“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转岗或复工后新岗位的安全技能要求有别于原岗位,因此对转岗或复工前要先经过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职业健康教育
主要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范和个人健康的宣传教育,促进和维持职业工人在身体精神和社会幸福上的质量,防止职工因其工作环境所引起的各种有害于健康情况,保护职工在就业期间免遭由不利于健康的因素所产生的各种环境,使职工都能适应其工作。
(七)全员应知应会教育考核
对全院职工进行安全应知应会教育,并通过考试达到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