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员工(包括临时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参加由安全技术部组织的相关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门不得录用。
1、一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本企业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及主要工艺特点
(4)、本单位主要危险源、危险部位及易发性事故的防范对策
(5)、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当吸取的教训
(6)、劳动安全卫生的一般常识
(7)、消防常识
2、二级安全教育为部门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本部门安全管理的主要规定、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
(2)、本部门主要危险源危险点的分布及应当注意的事项
(3)、本部门多发性易发性事故的预防对策及应急措施
(4)、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当吸取的主要教训
3、三级安全教育为岗位安全教育,由用人班组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班组概况、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主要的安全规定
(2)、班组主要设备、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项
(3)、班组易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对策
(4)、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5)、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及穿戴要求
(6)、发生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和报告程序。
4、特殊工种、重点技术工种的安全复审教育由安全技术部负责,每两年进行一次。
5、新设备新工艺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外来施工队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