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已经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可是,笔者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现这样的问题,不知道如何划分责任。我不是专业人员,但是根据工作探究,可以初步理解。
其一、领导责任。领导的不作为,是导致事故的关键,但是,规章制度贯彻不力应该视同不作为,这就要求领导要贯彻到位、制度有效、执行到边。平日里,要带好头,说实在话、办扎实事,不迁就、不折腾、不无病呻吟、不大病小治,对事故敢于举一反三,让警钟长鸣。
其二、管理责任。指分管和负责安全的干部,对安全工作敷衍、拖拉、不作为的,这些干部直接对领导负责,应该集中精力做好安全工作。日常中,从基础预防入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不能满足现状,做表面文章,要扑下身子,脚踏实地。比如:配备消防器材,就要时刻关注过期没有、职工都会不会使用,这不是摆花架子的,如果光为了好看,就像放个绣花枕头,好看不好用,一旦事发,危及生命,你这小官第一个担责,后果严重呀。
其三、执行责任。就是具体的工作者,这些人即使效益的生产者,又是危险的责任者,还是安全的执行者,多重身份于一身,他们的辛苦,值得尊重,但是如果以此为借口而忽视教育,那就大错特错了,教育的形式要改变,关键看实效,你口口声声喊安全,却不演练、不预防,一旦事发,慌乱一片,后果严重。安全管理者,要通过各种渠道,让执行者在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执行,在消除隐患、注重安全的同时,在万一突发隐患时,能处变不惊,有序处置,这才是最重要的。
总之,安全教育无小事,要保持有效、扎实,就要动脑、务实,安全干部要注重学习,善于借鉴,企业要敢于投入,突出安全,全员要敢于面对现实,人人垂范,只有这样,才能安全稳定,促进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