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顺行,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可能导致较大财产损失的潜在事故、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 术语和定义
3.1 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危险。
3.2 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如火灾、爆炸、洪水或危险物品泄漏环保设施故障停机等。
3.3 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企业、环境、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的紧急事件。
3.4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营安全事件。
3.5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通常情况下,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划分在公司各专项应急程序中体现,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应急预案的划分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全面、详细、量化,体现专业特点。
4 职责
4.1 最高管理者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4.3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各应急预案的汇总、组织预案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能源环保部负责对公司环境体系各应急预案的汇总、组织预案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保卫部负责组织制定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点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实施应急响应。
4.6 设备部负责制定重大设备和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7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记录。
4.8各部门应急预案按内容分别报安全管理部、能源环保部备案。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应急准备
5.1.1 各部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所列应急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对可能产生紧急情况的环境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1.2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由各职能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各部门制定的适用于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由本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有关安全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安全管理部备案,有关环保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能源环保部备案。
5.1.3 公司及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应急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与技能。
5.1.4 公司及各部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物资的配置。应急物资在采购过程中,应向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的厂家进行购买。各单位对责任区的紧急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确保紧急应急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5.2 应急组织和信息沟通渠道的建立:各部门建立组织应急系统,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3 应急响应
5.3.1 应急事故发生时,现场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5.3.2 有关部门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按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灾。
5.3.3 若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5.3.4 参加紧急事故应急的部门,应事先组织好人力、物资,依据实际情况,迅速处理,使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5.4 应急事故的善后处理
5.4.1 对事故中疏散人员进行清点,确保紧急事故现场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
5.4.2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5.4.3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直至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对事发现场进行清理。
5.4.4 应急发生后,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具体按《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中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执行。
5.4.5安全管理部与能源环保部根据调查结果,监督安全、环境防范措施的落实。
5.4.6 需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5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更新
应根据演习结果和对紧急事故应急的总结,对相应的程序和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6 相关文件
TG/CX-8.3.3-01 《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