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应急调度的职责
第九十六条 参与应急计划制定,并负责接受安全生产事故的汇报,随时掌握事故情况。
第九十七条 按事故汇报制度程序汇报相关领导,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第九十八条 根据总指挥部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发挥综合协调指挥作用。
第九十九条 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记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应急措施、行动指令、灾区人员情况、抢救进度及危险区域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资料。
第一百条 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当班调度员负责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的调运及与上级和外部联系与协调。
第二章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第一百零一条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 长:行政一把手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领导
成 员: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一百零二条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处理日常事务。
第一百零三条 成立救护队指挥机构,设置应急救援队伍,其职责现场抢险救灾,具体成员为神东矿山救护队。
第一百零四条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需要时组织好人员参加抢险救灾。
第三章 应急启动及过程处置
第一百零五条 当接到事故汇报后,值班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制度》汇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由应急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百零六条 启动应急预案后,调度室每班增加一名值班人员,负责汇报事故抢险进度,协调事故抢险工作,做好事故专题记录,且必须用电话录音。根据总指挥部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负责做好事故处置的全过程通讯记录,确保各项记录齐全完整,并严格管理应急资料。
第一百零七条 事故应急处置要按照预案的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