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 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 确定分包单位。
5.10 合同谈判。
5.11 合同会审。
5.12 合同签署。
5.13 合同履行。
5.14 合同文件归档。
6、合同评审部门及人员组成
6.1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由合同部组织评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评审。
6.2 重大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由项目部有关领导成员参加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评审。
7、合同变更
7.1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或其它原因造成合同履约困难,需要进行合同变更、修改、补充时,合同实施人员应及时作好书面记录并提交合同部,合同部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
7.2 合同变更应由项目总工组织工程部和合同涉及部门,对变更部分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评审记录由合同部记录,项目部资料室存档,合同部存复印件。
7.3 评审变更成立,工程部对变更工程数量进行签认(两名以上人员)并对所签认工程量负责,此变更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之一。
7.4 合同部对变更引起的费用或工期可能延长进行测算,与分包商进行洽谈并及时将洽谈情况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解决。
8、合同登记与修定记录
合同部登记建立台帐和合同修定记录,合同实施过程中,各实施部门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时填写好记录,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9、分包合同结算与支付
9.1 合同结算依据。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变更及补充协议)、工程部所签认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经办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各职能部门出具的应扣款清单等。
9.2 合同结算程序。
9.2.1 分部签认工程量清单,工程部复核。
9.2.2 各职能部门(设备部、质检部、物资部、财务部、试验室、安监部、办公室)就分包单位的经济往来在两天内进行统计并签认。
9.2.3 合同部办理结算。
9.2.4 项目部经理审批。
10、附则
本合同管理办法由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合同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