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的法规和市、镇政府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职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经济的稳固发展,促使公司全体员工自觉地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本着对职工、家属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对违章违纪的处罚,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经教育无效,仍在违章违纪,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的,一要制止,二要处罚,以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奖励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规程、制度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视情节经公司研究,给予表彰100--1000元奖励:
1、 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工伤事故的,对事故抢救有贡献的;
2、 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遭损失的;
3、 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设施、设备、装置和劳动保护的其它技术方面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 对于直接防止一起重大事故或重伤事故有功者。
主要处罚和考核
发生重大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查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按责任大小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 在各项安全生产考核中,发现以下几项对车间、部门行使安全生产一票 否决制度,和追究负责人制度,对其有关责任者和负责人考核。
1、 对新工人或转岗工人不经“三级”安全教育直接分配上岗操作, 考核人事主管、车间主管每次5分;
2、 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考核车间主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3、 对每周检查现场混乱达不到文明生产的要求,考核车间主管5分;
4、 对安全生产记录不每日记录,自查隐患,考核车间主管5分;
5、 对生产区域内安全通道不畅通, 考核车间主管5分;
6、 车间、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拒绝签字, 考核车间主管每次5分;
7、 车间、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 考核车间主管每次5分;
8、 对劳动保护用品没有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考核采购主管每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9、 对购买的日常小电器属三无厂家,考核采购主管每次5分;
引发事故的重罚相关责任人;
10、下班车间门不锁、窗不关,考核车间主管每次10分、责任人50元。
二、 现场管理, 考核如下:
1、责任区域杂物较多、脏、乱、差,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 、责任区域烟头、烟壳,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成品、半成品堆摆不齐,乱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4、现场油污较严重,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车间主管5分;
5、上班不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衣服不整洁,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6、危化品乱放乱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7、到食堂吃饭不更换便衣,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8、在生产现场站在带钢卷正面,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9、带钢区域任何人在生产过程中和吊钢卷身体接触带钢。,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0.堆放带钢正面2米范围内摆放物件或在此范围内工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1. 离岗 、或下班不切断设备电源、关灯,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另加耗时能源价格处理;
12. 在生产现场用电炉 、太阳灯 、 电饭锅等烧饭热菜,考核责任人每次 50 元;
13. 直接用倒卷的三角吊链吊料两个吊钩起吊带钢卷,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4. 在生产现场用木材 、碳点火取暖.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5. 在生产现场玩手机、 看书、 看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6. 在生产现场睡觉、串岗聊天,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7. 在氨分解室取暖 、烘衣服、烘鞋 、热菜等,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8. 在氨瓶摆放方圆5米动用明火或抽烟,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9. 用叉车运带钢堆放不整齐或运送带钢未上槽钢架子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0. 无故不服公司领导管理顶嘴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1. 留滞他人在非岗位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2. 在生产过程中严重浪费能源现象,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3. 用吊链打结起吊带钢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4. 叉车工转弯 、倒车 、摆放带钢不鸣笛,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5. 叉车超重、超速运料行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6. 硬成品到剪切车间带钢卷没有用双扎丝打两道以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7. 硬成品焊接头超前剪切或滞后剪切带钢混一起打包造,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8. 到剪切车间硬成品没有标明操作者姓名 、生产日期,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9. 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倒包,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连倒重罚!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30. 进入厂区未佩戴工号牌,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1. 分条机操作工开飞车造成,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三.机械设备的管理考核如下:
1、 擅自动用他人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 擅自拆卸设备及工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3、 擅自割焊原装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4、 故意损坏设备重罚!
5、 上班不检查所用设备完好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 发现设备隐患不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7、 生产过程中临时用设备,用好不及时收库或直接放在原处,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8、 违反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9、 起重操作,不执行“十不吊”规定,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0.各种机具与压力容器无安全防护装置措施或不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1.在生产过程中把带钢卷或其它物件悬挂行车待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2.露天的电机 、设备未盖防水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3.正在运行的设备无人看守,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重要特殊岗位无人看守加罚,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4. 检修设备未挂“禁止使用,有人检修” 标志牌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四.用电管理考核如下:
1、 擅自玩弄开关和电气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 擅自拆装电气设备和用具,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3、 擅自乱接乱拉电气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4、 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5、 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的,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 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7、 手持电动工具无漏保护器,直接使用,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8、 各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不采取其他保护装置,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9、 电器设备没有做好接地,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10.在电柜箱上摆放水瓶等杂件、或在电箱里摆放物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考核车间主管5分;
11. 坐在运转电气设备上或护罩上尸或靠在设备看书看报等,考核责任人每 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2.在电柜箱或操作柜里摆放物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五、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考核如下:
1. 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 上、下交叉作业危险区域不戴安全帽的加倍处罚;
3. 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不系不系安全带,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4. 高空作业穿硬底或带订易滑鞋,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5. 进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凉鞋、易滑鞋.穿背心. 赤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6. 焊工作业不戴护镜、防护罩,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7. 砂轮操作工正面操作,不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8.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经教育不改,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
9. 变、配电作业人员在规定场所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上岗操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10. 在车间内不按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其他场所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六、后勤安全卫生考核在下列情况下对责任者给予50元处罚。
1、 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有脏水、污物、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2、 对工人食堂使用的共用餐具不每餐进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清水” ,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
七、有下列行为加重处罚500元以上
1、违章指挥,造成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及重大事故,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3个月内仍有再次类似事故发生的;
3、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能消除隐患而不消除的;或不能消除,也未提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
4. 工人提出安全隐患领导不作为,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5.带钢生产区域不允许将新工人直接分配上岗,普通操作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新老工人搭配上岗,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行车工、司炉工、叉车、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做特种行业事, 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7. 各车间.部门发生安全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 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大. 较大. 特大等安全事故送司法机关追究领导刑事责任.
8、凡是在公司内打架斗欧者一律考核500元;
八、其他有下列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1、氨分解室、配电房、油库等特殊场所吸烟,包括在车间內抽游烟的;
2、高空处作业乱扔物件的;
3、在易燃易爆物品处随意动明火的;
4、非特种行业的工种干特种行业的工作;
5.因违章指挥 、 违反劳纪律 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后果,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6. 外来客户车辆损坏公司物件按质赔偿, 例如撞坏路沿赔偿200元, 损害花草每小颗5元等
附则:
1、 本细则有关条款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 本细则解释权公司安全委员小组;
3、 本细则从公布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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