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 责任。运行部副主任对本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 及厂部的指示、决定等,并根据厂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厂年度安全目标计划 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 保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到“五同时”即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 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议;
4.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 劳动纪律教育,对新工人,新调入厂工人、实 习培训人员、外包工等进行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 做好所使用外包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 业人员定期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电运行设备、安全设施、工器具、建筑物、生产工作地点和生活用房的安全卫生。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消除隐患;
6.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两措计划,大小修和重要检修(施工、操作)前制订重大、特殊项目 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厂部批准后执行,并负责组织现场实施;
7.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并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保证安全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 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8.组织本部门职工定期进行安全作业规程、运行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 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负责上报检修项目工作许可人名单;
9.领导和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完成, 并对其整改负责。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保证 本部门安全保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现场文明生产等符合国家安全、劳动保护、卫生 标准要求;
10.外包工程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场监护,由于无人监护或监 护不力而发生事故,视情节承担责任;
11.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 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