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负责贯彻落实;
3.组织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对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负责健全公司本部的生产管理系统,明确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负责建立健 全发电厂的生产指挥系统和生产组织机构,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 负责组织检查落实;
5.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 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6.审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督 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公司春秋两季以及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 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每季参加或主持召开安全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10.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 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加强安全信息沟通;
11.严格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告的 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2.组织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编制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检查监督预案的演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