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关于调整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及副总师分工的通知》XXXXXX〔2011〕1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分管后勤生活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2 负责组织后勤生活、物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门及上级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3.3 负责监督分管的后勤生活、物业部门,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做好后勤生活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分管后勤生活、物业部门所发生的事故负相应的责任。
3.4 主持所分管后勤生活、物业部门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5 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公司后勤生活、物业现场和所分管的部门,了解掌握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状况,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安全职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6 组织公司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7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公共卫生体系,以应对突发性的公共卫生灾难,如非典、禽流感、乙脑、乙肝、西尼罗河病毒、埃博垃病毒等病毒性感染,并做好应急预案。
3.8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严防“病从口入”的要求,严格督促对药品、食品的安全采购、使用、保存等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生活公司有关服务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严防疾病交叉传染,对不合适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离。
3.9 重视对后勤生活部门的职工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感,做好防止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的发生。
3.10 监督检查后勤生活部门职工为机房安全生产做好服务工作。
3.11 主持编制和实施主管范围内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中国XX集团公司的主管领导、X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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