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营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给顾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锁和占用,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严禁遮挡。 3.在电闸箱、电插座、照明灯具等用电器50厘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装的电器及使用的电源线,必须选用阻燃型,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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