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分五个层次:店长、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和特殊工种人员、岗位人员。
(二) 对店长的考核由上级进行,每年一次;对部门经理的考核由店长进行,半年一次;对部门主管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进行,每季度一次;由此类推逐级考核,层层落实。
(三) 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 考核方法为:口头提问、笔答、具体工作表现等,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 每季度各部门将考核情况以表格或文字形式上交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店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店安全生产考核进行抽查。
(六) 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到位,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同志,提出批评或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 考核结果通报全体员工。
(八)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全酒店安全生产考核材料统一归档、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