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控制烟尘排放,自始至终地保证烟尘排放不超标,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烧炉工要全面掌握、了解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局有关烟尘治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公司关于达标排放的管理规定。 2.烧炉工要用煤气发生炉,不得直接用烟煤熔炼。 3.进料一定要用规定的无烟煤,不得任意改用烟煤。 4.车间主任、带班长要随时监测燃料的使用情况,确保烟尘达标排放。 5.使用煤气发生炉要全面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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