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为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部门必须设置会计稽核岗位,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稽核人员,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此项工作。
(3)稽核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财经纪律,按财务制度进行稽核;稽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必须符合会计工作的要求,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要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终于职守。
2.稽核人员的职责
(1)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对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等业务进行内部事后稽核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3)负责对前一天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察。
(4)负责对会计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5)核查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6)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结合有关规章制度,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促进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和制度的健全。
(7)对稽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疑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任呢汇报;如遇有重大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8)对稽核人员应按日填写“事后稽核工作日记”,对稽核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及处理结果作详细记录
3.稽核工作重点
(1)会计凭证稽核重点:各类凭证其经济内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或公司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凭证内容各项要素是否完整,印鉴及有关签章是否齐全,数字(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是否准确有效,编制的会计凭证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有填制依据,更正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是否符合规定,记账凭证是否按规定装订成册,封面内容填写及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2)汇款凭证填制稽核重点:检查汇款凭证填制和供货方合同是否金额相符,是否有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签章。
(3)科目日结单和科目余额表稽核重点:科目日结单中科目与凭证数是否相符,科目余额中借贷方发生额、科目余额是否准确。
(4)记账凭证稽核重点:记账凭证使用是否正确,会计科目分录是否正确;检查是否有漏记积压回单。
(5)各类账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是否与账簿一致;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构稽关系是否一致,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数字是否真实准确。
4.基本方式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采用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法;对原始凭证在受理时应及时检查;对记账凭证采用经常性检查;对会计账簿和报表采用定期检查;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账进行定期检查;对材料物资的稽核采用抽查、实地盘点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