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公司的发展相结合,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机构
由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公司员工教育委员会,公司各业务系统和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成立教育领导小组。
3. 工作权责划分
1) 教育培训部
(1) 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 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 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 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 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 培训计划的审议。
(7) 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 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 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 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 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 各部门
(1) 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 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 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 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4. 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
(1)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培训需求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提供的培训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讨论批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3) 培训中心依照公司年底教育、培训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月、季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未纳入公司培训计划的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
5. 培训的实施
(1)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员工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 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 受训人员应准水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 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 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 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6. 培训成果的呈报
(1) 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员工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 各部对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 每3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员工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7. 培训考核与评价
(1) 公司的各类培训要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培训目的。
(2) 公司集中办班的培训,组织者要建立考勤记录,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或写出办班小结。
(3)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每半年对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培训情况检查表》。对培训效果采取合格率百分比的方法进行统计,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8. 记录
(1) 公司各业务系统负责编制本系统业务人员名册,并填写《岗位证书情况登记表》,保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本部门组织的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2)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劳资员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人员名册,填写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情况登记表》、操作人员《特殊工种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关键岗位人员在备注中注明;保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培训记录。
(3) 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填写、保存内部办班及外送培训的相关记录。
9. 附则
(1) 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 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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