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各级安全工作例会及班组安全活动
2 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项目部
3.1.1? 常务经理
主持本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
3.1.2?? 生产副经理
主持本项目部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
3.1.3? 安全部
3.1.3.1 组织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
3.1.3.2 组织项目部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
3.1.3.3 指导、监督、检查班组站班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
3.2 专业工程处
3.2.1? 主任
3.2.1.1 组织专业工程处安全工作会议。
3.2.1.2 负责督促与检查施工班组站班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
3.2.1.3 定期审阅班组站班会记录及安全活动记录。
3.2.2? 安全员
3.2.2.1 监督、检查班组站班会及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
3.2.2.2 定期审阅班组站班会记录及安全活动记录。
3.2.3?? 班长
3.2.3.1 组织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3.2.3.2 组织班组的站班会活动,并作好站班会活动记录。
4 各级安全例会
4.1 项目部级安全例会
4.1.1? 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项目部常务经理主持,安全部组织,项目部安委会成员参加。
4.1.2?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副经理主持,安全部组织,各相关科室、专业工程处、主要分包单位安全员(或现场生产负责人)参加,召开会议时间为每周三上午召开。
4.2 专业工程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工程处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专业工程处主任主持,专业科和专业工程处相关负责人、安全员、分包单位安全员(或现场生产负责人)、班组长参加。
5 施工班组安全活动
5.1? 班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各项目部安全部确定。主要内容为:上周安全情况、本周工作计划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日活动应有目的,有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见附录A),且记录整洁、内容充实、参加人员本人签名。
5.2? 班组站班会活动每天一次,时间为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主要内容为:当天工作内容及危险源和控制措施;班组站班会必须严格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班组长在会前应填写好“班组站班会记录”(见附录B),参加人员本人应当场签名。未参加站班会人员不得参加当天的作业。
5.3 分包商应按上述要求开展好站班会及安全日活动。
5.4? 专业工程处主任及安全员每月对施工班组(包括所属的分包单位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记录、每周对站班会记录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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