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新的《会计法》、《预算法》,积极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预算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面负责编制矿月度、季度和年度各项资金预算。
第三条 根据各科(队)编报的预算情况,结合上级部门预算下达各项指标,及时将矿总指标分解下达各科(队),并在财务帐套中正确编制会计凭证,严格进行指标管理。
第四条 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控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适时采取反馈控制措施,确保矿各项预算正确实施。
第五条 定期向各部门提供指标余额明细表,对超支单位应及时通知并停止报销费用。
第六条 会同领导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积累预算管理基础资料,修订预算定额。
第七条 精通会计核算的各项业务,熟悉会计科目、预算项目的设置及其核算的内容要求,掌握财务软件功能并运用计算机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 熟练掌握矿内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规定,掌握有关各部门费用使用进度,严格执行矿内支出预算。
第九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守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