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不符合交通安全规范,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的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分为有意的和无意的两类。
人的行为是人的有机体对于刺激的反应,是人通过一连串动作实现其预定目的的过程。
1. 人的行为的一般过程
外界事物的变化(刺激)作用于人的有机体,人体做出行为反应,达到改变外界事物的目的。
人从接受外界刺激到做出行为反应,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外界事物(刺激物)作用于人的感官(眼、耳、鼻、舌、身),引起神经冲动,沿着传人神经到达中枢神经(主要是大脑)。中枢神经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后发出指令,通过传出神经,指挥运动器官(手、脚、声带等)做出行为反应。
在上述心理过程中,有时是依*人的本能无意识地自动进行的。然而,大多数人的心理过程是在主观意识调节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的。当中枢神经接受感官传来的信息时就会产生感觉(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并在此基础上进而形成知觉(对客观事物整体属性的反映),再应用头脑中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回忆),对感知到的事物信息进行认知(确认)、思维(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从而做到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对之产生情绪,发生情感,采取一定的态度,并进一步做出如何采取行动以改变现实的决定。
2. 人的心理过程及其对安全的影响
人的意识水平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的特点和对人的安全的影响如下:
阶段一——人处于没有意识的状态,如睡眠中。
阶段二——人处于意识不清醒或朦胧状态,如酒肌、瞌睡、极度疲劳,从事单调工作时出现的无精打采等。这是一种不安全的意识状态。
阶段三——大脑活动松驰的意识状态,如休息、进餐、从事很熟悉顺手的工作。人在这一意识状态下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消极,只能从事比较一般的工作。
阶段四—— 大脑活动积极敏捷的意识状态,此时头脑清醒,思维活跃,注意力集中,且范围宽广,反应迅速,决定果断,是较为可*的意识状态。
阶段五——过度紧张,恐慌,如在出现意外危险情况时的意识状态。此时尽管大脑的活动高度兴奋,但注意力、判断力只集中于眼前,思维能力下降,很容易出现误操作,是一种不安全的意识状态。
人的行为是人的有机体对外界事物刺激做出行为反应的过程,人的行为反应有时是无意识的,多数情况下是有意识的。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行为反应都要经历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与这一心理过程的状况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