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高新技术的成群推出,对设备自动化程度的投入越来越成为我们企业生产系统的主流,这就意味着体力劳动会逐渐减少,脑力劳动逐渐增加,而安全生产对职工来说,思想压力会越来越重,尤其是生产一线的职工,这种思想在某种时候牵制着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发展。所以,作为一个企业,做好职工在安全心理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安全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1 二个例子
例子1:这是发生在日本一家企业的人身伤害事故。有一位仓库主任在接电话时,为了省事方便,不从楼梯处走到办公室接电话,而是从靠近办公室处2 m高的平台跳下,结果把脚给扭伤。相关建筑平面布置如图1。
这是1起简单、明了的人身伤害事故。在这起事故中,可以看出这么两个问题:(1) 是这种环境造成了仓库主任的心理变化进而引起上述个人行为;(2) 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未明确"不允许人员直接从平台跳下"的规定。这两方面的原因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这种伤害事件的发生,是一个安全决策者行为和受害行为共同造成的事故,他们的个人心理行为是这起事故的主要问题所在。决策者未从环境对人心理上的影响考虑到人的思想行为,间接导致了受害者事故的发生,而受害者恰恰是这种个人的思想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这两种分析归根到底都是《安全心理学》中所提到的个人心理活动支配个人行为的问题。所以,必须研究个人心理活动从而为个人行为作出决策和提供方便。
例子2:2001年底,某热电厂一位持证电梯工萧某,有一次在12 m运转层进入电梯操作前,不看电梯的停运位置(当时电梯停在0 m层),而是打开门直接走入电梯,结果被同行的人员在她一只脚迈入电梯口处时生硬拉了回来,避免了一起人身伤害事故,而她却不从中接受教训,在又一次工作前,又犯了同样的错误,结果这次没有上次幸运,没有人与她同行,从运转层掉入0 m层致死。
不难看出,萧某正是存在侥幸心理的作业行为者。不遵章进行工作任务,总是认为事故是出于偶然,对于自己长期工作形成的非正确的思维定式导致的错误行为不进行改正,而是一味地偏固执行,却断送了自己的性命。而这起事故的发生也是关于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所涉及到的话题,也是在事故辩证论中提到的有序与无序的问题,如果萧某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从电梯的管理、运行角度来有序地执行作业,不放纵自己的思维空间无序执行的话,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
2 人的心理活动对其工作安全的影响
人的心理活动对其在工作中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包括了他的个人感觉、知觉、记忆、情绪、情感、意志、注意、需要、动机、兴趣、性格、气质、能力等心理问题。而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归根到底都是为如何预防事故来进行的,人的行为过失以及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都可直接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思想、行为发生倾向造成的,而这种倾向最根本的原因则是人的心理活动所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