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式十分严峻,造成事故增多的主要原因是:
⑴ 有的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一些业主和施工企业的安全施工法制意识淡薄,企业内部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存在重投资效益、轻安全生产;重工程进度、轻施工安全现象。一些企业只给职工下达生产任务指标,不提供安全保障。一些总包单位将安全风险责任转嫁给分包单位和群众,降低了安全的风险值和人的生命价值。
⑵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一些企业未按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对施工现场大量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家庭作坊式管理,主观随意性大,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
⑶ 施工现场作业班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不严、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得不到保证。管理、指挥、操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设备陈旧、老化带病运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法律的“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隐患严重。
⑷ 在经营承包中,一包了之和层层转包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签订非法承包合同,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无章可循。
⑸ 企业单位安全投入普遍不足、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有的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安全技术措施不能完全到位。
⑹ 防治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八个不能变”:
第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能变;
第二 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的责任不能变;
第三 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能变;
第四 强化安全生产的力度和措施不能变;
第五 安全生产奖罚措施不能变;
第六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不能变;
第七 以人为本,充分依靠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能变;
第八 对事故责任要依法严肃查处不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