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一直是电力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是基层电力企业人身安全管理的薄弱点,也是基层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的重点之一。在此就我厂如何搞好外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以供参考。
1 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逐步实现规范化运作
从1997年起,我厂开始逐步完善外包工程及临时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当时外包工程及临时工管理不够规范及完善,以包代管现象突出,工程发包后发包部门项目负责人未到场进行安全交底,承包方擅自开工以及部分班组在生产检修任务重的时候,直接从工程队中雇用临时用工,项目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由此,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在原有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项目负责制管理考核办法》、《外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外包工程月度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监督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工程及施工现场管理考核细则》,并修订和补充了《外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合同平等原则,确定承发包工程的双方安全责任,并加强了对承包方的资质检查,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班组临时辅助工的管理,规定班组需要使用临时辅助工时必须填写用工申请单,报人教部门审批。从每年与我厂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的两个具有法人资质的工程队派出素质较高的民工,班组必须指定有经验的职工现场监护,严禁车间、班组私自雇用民工。对这2个工程队,厂部部分零星工程承包向其倾斜,以弥补零星点工利润不高或无利润的问题,以便2个工程队能长期固定一批素质较高的人员,从而满足生产任务的需要。对长期固定的人员,我方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同时,对外包工程实行工程项目签字许可开工审批制度,即便是应急工程和临时修缮任务,也不片面追求进度、缩短工期或减少费用开支,随意削减管理及作业程序。并且,对各个工程项目还实行档案管理,各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卷宗。通过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基本实现可控在控的管理模式。
2 实行工程招投标,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向项目负责部门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文件。工程开标时,由安监部及合同管理员对投标单位资格、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根据资质审查及以往施工情况,进行评标打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要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审查内容为: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年检材料及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招标工程要求相符;
(2) 法人资格代表证书、机构代码证,如使用法人委托书签约的单位,要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及具体内容;
(3) 安全资质及年检资料,安全资质内应有经相关审查单位审查的近3年企业的安全资质年检情况;
(4) 安全施工必要的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及年检资料;
(5) 企业自备的主要施工器械设备一览表,近3年承建的主要项目及质量情况证明;
(6) 30人以上的工程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通过对投标单位资格、资质的审查把关,并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避免了管理混乱、要求不严的施工队伍进入厂内,从而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
3 认真做好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的审核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做好事前控制工作
为了实现事前控制的目的,要求工程队根据工程项目认真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体现施工的具体步骤、期限、使用材料及施工方法。然后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送相关部门、专业审核后,再送安监部审定。相关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危险点,补充相应的措施;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的格式进行规范;在组织措施中注明现场(兼职或专职)安全员,并提供相应的资质。对外包工程、班组使用的民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注意事项采用交待卡打“√”方式减轻现场交待的工作量,使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得到较好的落实。明确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各自应负的责任,结合奖惩规定的修订,制定外包工程考核办法,做到凡事有人抓,凡事有人管。
4 实行外包工程的开工审批及安全保证金抵押制度
在制定的承发包工程管理制度基础上,再进一步明确开工审批与许可条件制度。凡承发包工程项目,除了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取得开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发包工程开工必须通过《发包工程开工审批单》上各类有关人员审查并签名认可,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最后由安监部门验证合同所盖的章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后批准发出《开工许可通知单》。工程正式开工前承包单位负责人、发包部门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开工。承包单位在办理开工许可手续时,向安监部门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采用现金押金形式,对工程队进行有效制约,确保各级安全监督职能得到良好落实。根据施工区域危险性的不同,安全施工保证金分三类缴纳:一类区(生产车间内)预留施工管理费的30%;二类区(生产厂区内、生产车间外)预留施工管理费的20%;三类区(生活福利区)预留施工管理费的10%~15%。工程结束时如施工单位无违章行为,安监部门将安全施工保证金退还给承包单位;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违反双方安全管理协议行为的,按奖惩规定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保证金。同时,安监部门在月度考核中对发包主管部门作相应的考核,从而有力地制约了外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践证明,外包工程的开工审批及安全保证金现金抵押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是卓有成效的,外包施工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
5 加强动态检查,实行外包工程队积分制考核及现场检查登记制度
为了体现外包工程各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督情况以及工程队的安全管理状况,促进工程队加强安全管理,设立了外包工程违章登记本,根据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及《安规》,进行动态检查监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并由工程负责人签名认可,安监部根据认可的违章情况对外包工程队扣罚安全保证金,对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月度经济责任考核。同时,还实行外包工程队积分制考核办法:一个月内扣减积分达5~9分时,取消1次投标资格;达10~14分时,取消3次投标资格;达15~19分时,半年内不得参与投标;达20分及以上时,取消投标资格。积分制考核办法的实施保证了违章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工程队也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
6 明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监督挂牌轮换制
外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必须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负责的同时,施工现场还实行安全监督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值日人员包括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班组全体人员,值日者佩载“安全监督员”标志牌,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除扣除外包工程队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外,对项目的现场监护人、项目负责人连带考核,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从而在制度上和管理上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7 签订临时用工年度合同,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
针对企业在检修任务重的时候需外请临时工的实际情况,出台《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的规定》,并在每年的年初确定两个管理较好的工程队与本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单位应组织所属民工进行体检,严禁雇用不适于电力安全生产的有关人员,并建立档案。要求全厂所有部门必须在此2个工程队用辅助工 ,否则,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签订用工合同的2个工程队,每年聘请安监人员根据发电企业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规》考试成绩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我厂备案,并下发到各班组,保卫部门根据安监部的通知办理出入证,各班组根据已下发的名单核对当天工程队派来的民工是否符合要求,最后决定是否使用该民工。班组使用的民工不能单独作业,使用班组必须全过程监护,民工违规,考核使用班组。对于具有一技之长,需在生产区域较长时间使用的临时用工,除具备普通临时辅助用工所具备的条件外,还必须经安监部审核,符合安全条件方能录用。
外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仍然是 当前影响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全局的瓶颈所在。多年经验说明,要搞好外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工作,务必要领导重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做到严、细、实,同时,也需要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体职工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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