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手持电动工具概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安装和装饰工程中,经常使用一些手持电动工具。常用的有手电钻、电锤、电锤、冲击钻、手提砂轮、电动螺丝刀、电动板手、手持式木工刨、手持式木工电锯、手持式切割机、手持式角磨机等。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虽然形状、用途各异,但它们的组成却相似,都是由小型电动机、工作部件、防护罩、手持把手、电源开关、电线、插头等部分组成。因此在安全防护及电气安全问题上具有许多共性。
手持电动工具常见事故分析
由于振动、受潮、接线错误等原因造成手持电动工具漏电,发生触电事故。
由于操作不当,钻头、锤头、砂轮、刀、锯片等工作部件弹出伤人或触及人体,造成伤害。
手持电动工具持握不稳,失手弹起或跌落伤人。
操作时用力过猛,切、冲、钻、削的较大碎片飞起伤人。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加压过大或偏斜摆动,导致工作部件损坏或电机烧毁。
手持电动工具按对触电的防护可分为三类
Ⅰ类工具的防止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有一个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如保护接地,使可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会变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的防止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但不提供保护接地或不依赖设备条件),如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它的基本型式有:①绝缘材料外壳型,系具有坚固的基本上连续的绝缘外壳;②金属外壳型,它有基本连续的金属外壳,全部使用双重绝缘,当应用双重绝缘不行时,便运用加强绝缘;③绝缘材料和金属外壳组合型。
Ⅲ类工具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所谓安全特低电压,是指在相线间及相对地间的电压不超过42V,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
随着手持电动工具的广泛使用,其电气安全及防护安全的重要性更显得突出。使用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对手持电动工具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其内容至少应包含: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使用前的检查部位项目、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操作者应注意的事项等。此外,还应对使用、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重视对手持电动工具的检查、使用维护的监督,防震防潮防腐蚀。
使用前,应合理选用手持电动工具
一般作业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在潮湿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采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和危险的场所或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应使用Ⅲ类工具,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安装使用时,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装置应远离作业场所。
除使用36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隔离变压器副绕组不接地、电源回路装有动作可靠的低压漏电保护器外,其余均配戴橡胶绝缘手套,必要时还要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操作隔离变压器应是原副双绕组,副绕组不得接地,金属外壳和铁心应可靠接地。接线端子应封闭或加护罩。原绕组应专设熔断器,用双极闸刀控制,引线长不应超过3m,不得有接头。
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注: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
工具的电源引线应用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护套软铜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三极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连接起来。
保护接地电阻的安全要求: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绝缘电阻的安全要求:
每年至少应由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一次,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检查内容除上述检查外,还应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电路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对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也须检测绝缘,Ⅰ类工具应不小于2MΩ,Ⅱ类工具应不小于7MΩ,Ⅲ类工具应不小于1MΩ;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
对机械防护装置的安全要求: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将运转部件的防护罩盖拆卸,更换刀具、磨具应停机断电。
检查和维修:
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日常检查的内容有:外壳、手柄有无破损裂纹,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轻快无阻,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保护线连接是否正确可靠,电源开关是否正常灵活,电源插头和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工具在使用前后,保管人员除进行日常检查外,使用者还应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工具的日常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Ⅰ类工具应不小于2MΩ,Ⅱ类工具应不小于7MΩ,Ⅲ类工具应不小于1MΩ;)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工具的维修应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配备有必要的检验设备仪器。不得任意改变该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使用低于原性能的代用材料,不得换上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漏装或任意拆除。
安全技术管理
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项。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维修后应测绝缘,并在带电零件与外壳间做耐压试验。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的Ⅰ类工具其耐压试验电压为950V,Ⅲ类工具为380V,用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的Ⅱ类工具的试验电压为280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