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主、副井提升过程的控制,确保提升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主、副井提升过程的控制(即从井筒下口至上口过程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引用管理手册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机电科是矿井提升的主控部门,负责主、副井提升过程中提升机及井筒装备的管理、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4.2运搬工区负责副井提升过程中井上下口装卸的操作相关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4.3生产科负责主、副井提升过程的统一协调。
4.4安监站负责主、副井提升过程的安全管理。
5 工作程序
5.1主、副井提升过程由生产科统一协调,机电科、运搬工区负责具体实施。
5.2主、副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3主、副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按照《主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主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副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作业,并填写《设备巡视检查记录》,对外来人员要求填写《要害部位往来人员登记簿》。
5.4机电科及运搬工区机电维护工按照《设备包机制度》要求,负责对主井提升系统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包括日常工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对严重影响提升安全的要停产检修,并填写《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主、副井绞车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簿》。
5.5主、副井绞车的主轴、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探伤、试验,探伤和试验报告机电科要存档。
5.6主、副井上下口装卸工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照《副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井口把钩工岗位责任制》作业。副井严禁超重、超员提升。主井装载系统必须安装称重装置,严禁超重提升;主井需要提人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7井口信号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照《主、副井口信号工操作规程》、《井口信号工岗位责任制》作业。主、副井车房必须安装信号记忆装置。副井信号必须与井上、下口闭锁。
5.8机电科负责对主、副井提升系统操作人员(主、副井提升绞车司机)进行查岗,并填写《干部上岗、查岗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