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编制《承压开采可行性评价及安全技术措施》。
3、接近地质异常区时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由总工组织评审,并按照设计严格施工探放水工程。
4、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排查隐伏断层、陷落柱,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采用高精度物探等探测手段。
5、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应实行隔离开采措施,并按照规定设置防水闸门,配置强排水系统。
6、必要时可采取疏水降压或注浆加固等方式对承压水进行治理。
7、加强超前探、探放水的现场管理,保证探放水施工严格按照规程、设计进行。
8、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井下作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防治水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