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2007年度和2011年度“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监察分局,多年来通过创新监察方法,提高了监察效率,促进了辖区煤矿安全工作。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咸阳分局”)是一个有着17名工作人员的集体,负责咸阳、宝鸡、安康、汉中、商洛5个地市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辖区有116处矿井。咸阳分局辖区内连续8年煤矿伤亡人数均控制在陕西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连续3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员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这些成绩的取得,缘于咸阳分局对监察方法的创新、对违规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以及对监察人员的廉政教育。
“集中加解剖式”监察
咸阳分局管辖5个地市的各类煤矿安全监察,地域面积达9.7万km2。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办矿规模,分为关中地区和陕南地区。关中地区咸阳、宝鸡两市,煤矿井型为装备先进的现代化大中型矿井,煤矿瓦斯、火、水等各类灾害严重,是咸阳分局安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咸阳分局为了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矿井、关键环节,开展了“集中加解剖式”监察,把有限的监察力量用在了“刀刃上”。“集中加解剖式”监察主要针对的是关中地区年产30万t以上的大中型煤矿。这些煤矿井型大、入井人数多、生产集中,瓦斯、水、火、煤尘、顶板“五毒” 俱全,发生群死群伤的可能性较大。
“集中加解剖式”监察的工作流程为:监察计划—监察预案—实施监察—集体讨论—制作文书—通报情况—下达文书—跟踪整改—文书归档。在实施安全监察的过程中,咸阳分局按照事先制定的监察预案,打破科室界限,从分局抽调采、掘、机、运、通、电等各个专业的监察员组成检查组,对照检查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最后,由带队领导召集会议,归纳各组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讨论处理办法。
2011年2月22日,咸阳分局从4个监察室抽调采、掘、机、运、通等专业技术人员8名,由张军昌局长带队对旬邑县辖区一煤矿进行重点监察。由于春节过后不久,对煤矿各个系统运转情况底数不清,咸阳分局的监察人员决定采取“集中加解剖式”监察。2011年2月22日下午,咸阳分局安全监察人员在听取了矿节后恢复生产验收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后,按照监察预案重点检查的10个方面以及每个人的专业特长,每个人负责2~3项,从地面资料和主要要害场所查起,查证照有效期、作业规程、规章制度、设备运转记录、领导带班、隐患排查等情况,看风机运转、黄泥灌浆站、洒水消防水池、监测监控、人员定位、注氮系统、绞车房等情况。2011年2月23日,咸阳分局根据矿井的采掘部署,将8个安全监察人员分成4个组,即采煤工作面组、运输顺槽掘进头组、回风顺槽掘进头组、井下主要硐室组,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展开拉网式检查。2011年2月23日下午,张军昌局长召集所有监察人员将地面和井下检查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对拿不准或者没搞清楚的事故隐患展开热烈讨论,共整理出事故隐患 8条。
在咸阳分局的安全监察人员检查过程中,通过对该煤矿2010年采出的煤炭产量进行测算和估算,发现超过了其核定生产能力,怀疑有超能力生产现象。咸阳分局的安全监察人员立即派人到该矿的财务科调阅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明细账。通过查核记录,印证了咸阳分局安全监察人员的怀疑是正确的。2010年该矿实际生产原煤201.33万t,超过核定生产能力156.33万t。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咸阳分局的安全监察人员叫来了该煤矿的矿长,让其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违法事实。根据国务院《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咸阳分局按照上限对该煤矿做出了处以200万元罚款的决定,并对该煤矿负责人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咸阳分局在检查中还发现该煤矿使用了没有煤安标志的锚固剂,又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这次检查涉及行政处罚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16万元。
咸阳分局按照监察计划,对关中地区重点矿井每季度监察1次,其余矿井每年监察不少于1次。咸阳分局每季度还执行1次专项监察,平均每月监察矿井23矿次。以前,咸阳分局辖区的大中型煤矿自恃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认为其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大的问题,对咸阳分局的安全监察工作不以为然。咸阳分局在实施一段时间的“集中加解剖式”监察后,由于查得严、查得细,提出的问题有理有据、切中要害,使这些煤矿的负责人彻底心服口服,心甘情愿执行监察指令进行隐患整改。
“集中加解剖式”监察也给监察员提供了相互学习的机会。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员,要完成好安全监察任务,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新知识。通过“集中加解剖式”监察的方式,监察人员相互取长补短,解决了许多似是而非的概念和问题,业务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示范式监察
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煤矿井型多为乡镇小煤矿。这些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工人操作技能低下、安全意识不强,“三违”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较大。该地区的煤矿瓦斯、火、水灾害小,灾害主要为零星顶板事故。针对陕南地区矿井矿点分散,地势山大沟深,矿区道路崎岖,监察战线较长的特点,咸阳分局开展了示范式监察。
在示范式监察过程中,咸阳分局选择有代表性的矿井,召集邻近矿井主要负责人一同检查,手把手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注意的事项和整改的措施,促使矿井主要负责人学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
岚皋县处于秦巴山区,各个矿井距离较远,监察1个矿井就要耗时1整天。该地区的石煤矿井自然灾害较少,矿井各系统较为简单,矿井缺少技术人员,咸阳分局就对该地区的煤矿采取了示范式监察的方法。2011年8月3日,咸阳分局党总支书记季治文带领监察四室3名工作人员、会同安康市工信局煤炭科2名工作人员,对岚皋县胜利煤矿开展示范式监察。到达岚皋县后,由县行业主管局召集被监察矿井就近的其他7处矿井主要负责人参加监察预备会。在会上,咸阳分局科室负责人根据监察预案,讲解了被监察矿井的概况、本次监察的主要内容以及各监察小组的分工安排,同时将参加会议的其他矿井负责人分到各检查小组里,共同参与检查。在监察过程中,对于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咸阳分局的监察人员会详细解释为什么算作事故隐患,该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方法。
在全体人员参加的监察通报会上,咸阳分局的工作人员剖析了该煤矿在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领导带班等方面存在的11条事故隐患,做出了立即或限期整改的处理,并对其中矿井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不严格、存在漏班或替班的现象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时,要求地方监管部门督促该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咸阳分局。咸阳分局通过这种示范式监察,既提高了监察效能,又使其他矿井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观摩学习,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达到了“监察一个点、牵动一条线、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廉洁自律 制度管人
咸阳分局的监察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与煤矿工人有着相似的童年及成长经历。他们深知生活的艰辛、挣钱的不易和男人作为家庭顶梁柱的重要,从内心深处更加珍惜矿工的生命,更加珍惜这份工作,这是他们能够保持廉政记录的根本所在。
煤矿安全监察员手中握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同时也肩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因此,咸阳分局把监察员的廉洁自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咸阳分局在最近开展的“深化执政为民教育、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整治突出问题”主题实践活动中,从煤矿安全行政许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8处,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范措施。同时,咸阳分局每年开展2次家庭助廉活动,请监察员家属填写廉政建设协助书。咸阳分局还针对监察员8小时以外的生活,向其家属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家属树立“家庭助廉”意识,以德治家、以廉保家;弘扬“勤俭促廉”传统,家庭成员自觉做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常吹家庭“廉政风”,管好家庭“廉政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