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采初放安全标准
1、新工作面投产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检查验收。采煤技术员编制初采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前,必须成立以生产矿长为首的初放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门措施。
3、初次放顶前,初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会审,经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初放工作。
4、工作面初放期间,派小组成员到现场跟班指挥初放工作。
5、在工作面初放期间,矿技术部门的采煤主管和区队技术人员应及时掌握工作面顶板变化情况,填写初次放顶日志,必要时补充修改安全技术措施。
6、在工作面初放期间,矿调度室要认真掌握工作面初放情况,作好专项记录,每天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初次放顶情况。
7、长壁单体支柱工作面,凡初次放顶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如直接顶悬露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制定并落实强制放顶措施。
8、在采用单体支柱进行刷面过程中,凡遇工作面软底时,要求支柱一律穿鞋、挂梁。
9、刷面严禁反向刷帮。严禁向上下两道两帮带采。
10、工作面初放期间,必须设专人24小时不间断地对工作面顶板动态与支护质量进行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按时上报矿调度室。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11、工作面初放工作结束,必须经初放领导小组现场会审认定,写出工作面初放总结,上报公司备案。
二、工作面收作管理标准
1、工作面确定收作线(停采线)应避开断层、老峒、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和周期来压区,不得随意超采或多留煤柱。停采时、工作面保持最小控顶距。
2、在工作面收作之前,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和工程质量验收。
3、工作面收作前必须制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
4、回撤支架时,必须有矿安监人员和区队领导现场跟班指挥,认真落实工作面收作安全技术措施。
5、回撤支架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架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6、回撤支架时要求始终保持其退路畅通,回柱放液必须使用长柄工具,远方操作。撤下来的支柱、梁必须及时运出,不得堵住退路。
7、工作面封闭之前,必须撤出运输巷和回风巷内所有的材料、设备。
8、及时封闭工作面所有巷道。时间不得超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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