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内的有毒有害车间、岗位应设事故柜,存放防毒器具,以备急用。每个事故柜内要配备空气(或氧气)呼吸器(或生氧式防毒面具)2~4台。
2、存放柜内的器具,平时未经气防站同意,任何人不准动用。
3、存放柜内的器具,如在急需情况动用后,要立即通知气防站。如动用后不通知气防站,必须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4、车间(岗位)要加强对存放柜的维护管理,如发现柜上的铅封被打开,应立即通知气防站进行检查,并查明原因。
5、气防站要做好存放柜平时的检查工作,确保柜内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6、气防站站长、技术人员、值班班长、防护人员及驾驶员每人配备1台空气(或氧气)呼吸器(或生氧式防毒面具)。
7、气防站内的空气(或氧气)呼吸器备用数量,应为现场呼吸器数量的1/2左右。备用小空气(氧)气瓶数量应为呼吸器数量的1/2。
8、过滤式防毒面具可根据车间(岗位)毒害情况配备。义务防护人员和有关领导每人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1套。
10、长管式防毒面具一般配备10~20套,由气防站统一保管。
11、建立防护器具的发放、使用、维修、管理制度和台帐。
12、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进行校验,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