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深度和宽度对船舶航行的影响,主要反映在水流对船舶的阻力上。在同样条件下,船舶在窄浅航道上所遇到的水流阻力大于在宽深航道上所遇到的水流阻力。因此,在规划小河流的航道或人工裁弯取直开挖引河时,为了使水流阻力不致过大,应控制航道断面系数不致过小。航道断面系数为航道横断面面积与船舶中部横浸水断面面积的比值,一般不小于5~6。
船舶航行时,对水流速度有一定要求,符合航行要求的流速,称为允许流速。当船舶下水行驶时,较大的流速,可以增加航行速度,但过大的流速,使船舶操纵困难。船舶上水行驶时,则要求流速较小,一般以不超过3米/秒为宜。在个别急滩、急弯、狭窄的河段,由于航行自然条件恶劣,可以允许超过这个限制,而采取某种特殊设备,如设立绞滩站来帮助船舶克服过急的水流。
船舶航行,除对纵向流速有一定要求外,对横向流速也有一些限制。航道内的横向流速,一般应不超过0.2~0.3米/秒,否则,侧向推力过大,容易发生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