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铁路行车安全、正点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或发生路外人员伤亡事故,也是铁路部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这里的“路外人员”是指,除正在岗位上执行任务的铁路职工和持有有效客票(或乘车证)的旅客以外的一切人员。因此,其中一部分是铁路职工,另一部分是非铁路职工。
凡在铁路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或与其他车辆碰撞,引起路外人员伤亡或其他车辆破损,均列为路外伤亡事故。
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事故绝大多数是在铁路道口上发生的,我们将在另一条目中予以说明。此外,在有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时其他地点,也都有可能发生。因此,为了保证路外人员安全;防止路外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除铁路运输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外,还要求全社会予以重视与配合。其中,首先是铁路沿线城镇、农村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和集体经济组织等,要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对人民群众广泛进行铁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路外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不要在铁路线路的路肩上行走、乘凉或坐卧钢轨;
(2)不要在车站内和区间内的铁路线路上逗留、游逛、穿越和拣拾煤渣、汲吸油罐车内的剩油;
(3)严禁钻车、扒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4)禁止在铁路路基两侧放牧牲畜和打晒农作物;
(5)当运行列车接近时,严禁一切车辆、拖拉机及行人抢越铁路道口;
(6)凡盲人、聋人、学龄前儿童、行动不便的老人、残废者以及精神病患者,均应在有人护送的情况下,横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以保证安全;
(7)在横越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前,行人、车辆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冒险抢越。
为保证路外人员安全,铁路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有关规章制度。铁路机车、轨道车乘务人员,在行车时必须认真邽望,在设有机车鸣笛标处,以及发现运行前方线路上有行人时,必须鸣笛示警。铁路道口看守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邽望,并及时操纵栏杆,确保道口行车安全。此外,铁路车站各部门职工,尤其是行车部门人员和检车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有人企图钻车、扒车、跳车及无票乘车等情况时,应进行劝阻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妥善处理。在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处的道路上,必须设有清晰、醒目的铁路道口标志和护桩。
如果已经发生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则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开通线路和铁路的正常行车。
路外伤亡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它的任务是:查明事故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责任,吸取教训,研究防止事故的措施,以及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交有关方面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