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靠泊作业
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符合码头最低安全要求。
1.2 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了解船舶名称,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输油臂;
1.3 船舶到达前2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船舶靠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只靠码头,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
1.4 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各岗位作业开展设备的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
1.5 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输油臂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安技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6 船舶靠泊前1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
1.7 船舶抵泊位前30分钟,码头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备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8 靠泊时码头操作人员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缆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
2 离泊作业
2.1 离泊前1小时,码头管理员应检查泊位附近有无妨碍作业船只和其它障碍物,及时通知调度。
2.2 离泊前30分钟,码头管理员与船长或引航员联系,协调离泊作业要求。
2.3 收起登船梯,固定妥当。
2.4 按照船舶或引航员要求解缆。
2.5 船舶离泊后,码头人员检查码头及四周有无安全隐患,并将消防设备收起放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