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頒布的交通规则,熟悉各种交通标志,杜绝违章驾驶。
2、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车状态良好后方可运行。若有异状能自己处理的立即处理好,不能处理好的要向机械管理员汇报情况,由机械管理员安排修理工修理。严禁车况不好的车辆出车执行生产和运输任务。
3、汽车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是司机出车的凭证,接送工坚持“车长制”,车长对行车安全有领导责任,运行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工时,汽车严禁超速,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横过铁路道口时,应坚持“一站,二看,三听,四通过”的原则。
4、严禁汽车司机在困难地段和弯道处超车驾驶,严禁在限速地段超速驾驶,不得开“英雄车”。
5、严禁汽车驾驶员在疲劳状态下出车执行施工和生产任务。
6、严禁在无照和驾照不齐的情况下开车,严禁无证人员以代车为借口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7、汽车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路面状况,并认真搜集天气预报资料,在多雾,大雪,地面结凌等情况下,尽量不要出车,如确因紧急情况需要出车,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防滑等设备及处理措施,并小心驾驶。
8、按规定备齐备品,并保证备品的性能安全可靠。
9、上下班时,轨汽车辆未停稳时,严禁抢上抢下,防止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