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职业病诊断的特殊性、复杂性,其结论往往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需要严格规范化管理,一般医疗机构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不能任意出具涉及职业病的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卫生厅(局)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诊断时需有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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