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已进入第六年,各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经过多年的尝试,形成了许多各有特色的监管模式(如职业卫生管理台帐,量化分级管理[1]等),其中多以档案制度建设与资料规整为主;另一方面,不少企业也引入了各类管理认证体系(如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等),为其产品迎合国际市场要求主动提高自身职业卫生自律管理水平。
本文旨在探讨以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为核心目标,建立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卫生监管模式。
1 理论与方法
1.1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理论
职业病危害来源于作业场所,作用于劳动者。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是指通过行政或科技手段,从职业病危害的过程途径中进行控制、降低或者消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减少劳动者对其接触,降低职业病发病几率[2](见图1)。而基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的职业卫生监管模式是在充分理解《职业病防治法》立法宗旨上,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核心目标,通过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评估归类,在对用人单位日常监督中优先选用能够实现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的检查项目,以行政干预减少劳动者职业接触的职业卫生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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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方法
以《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配套文件[3]为资料库,按照上述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过程,初步设定职业卫生日常监管中常用检查项目。采用专家调查法(Delphi),组织6名中级职称以上、具有至少5年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专家(分别从事职业卫生监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和职业病诊断工作)无记名打分,综合平均后筛选确定出常用检查项目及其权重,再组织4名专家对结果进行评审评估。
2 结果
通过Delphi法,得出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优先排列顺序:原辅料更换——工艺改进——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检测警示——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的相关性逐渐降低,其中原辅料更换、工艺改进、工程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职业病危害过程控制相关性权重大于0.6,归为A类;检测、警示与健康监护相关性权重大于0.4小于0.6,归为B类;管理制度相关性权重小于0.4,归为C类,见图 2。具体检查项目及权重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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