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危害非常普遍,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尤其发展中国家为甚,全世界大约近上亿劳动者接触粉尘危害。我国情况并不乐观,尘肺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必须采取强有力和效果明显的措施。 一、法律措施 1、立法和执法 1987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和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尤其是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明确分清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对从宏观到微观控制粉尘危害、防治尘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 1979年卫生部颁发的《工业企业卫生标准》TJ36-79中对9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作了规定,1983年-1996年又增加了40项粉尘卫生标准,总共达49项。2002年4月8日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规定的粉尘标准为47项,包括时间加权平均浓度(PC-TWA)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两项指标,其中13项又分为总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石棉又分为总尘和纤维浓度。 二、技术措施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最根本的措施。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 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如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措施避免工人接触粉尘;采用风力运输、负压吸砂等措施减少粉尘外溢;用含石英低、危害较小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 2、湿式作业 为一种相对经济又简单实用的防、降尘措施,在考虑湿式作业时,需考虑喷雾水滴大小与捕捉尘粒能力间的关系,提高效率,节约用水,并注意水的再利用,避免污染水源。 3、密闭抽风除尘 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方法。如采用密闭尘源和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溢。抽出的含尘空气在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出大气。 三、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 在作业现场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所要求的水平时,可佩戴防尘护具作为辅助防护措施。效果较好的有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适用于粉尘浓度高的环境。在粉尘浓度低的环境可佩戴防尘口罩。我国在控制粉尘危害、预防尘肺发生方面,结合国情做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在取得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将上述防、降尘措施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对我国控制粉尘危害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上一篇: 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待遇
下一篇: 粉尘的危害与控制措施
点击下载本页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