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排班如何提前想气温因素 组员:上班不能带着温度计测温
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下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新规较之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多了许多人性化的考虑,新办法虽然只有25项条款,却明确回答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作业限制和防护等劳动者长期关注的问题,并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广大劳动者无不拍手称快。大部分人认为:只要严格执行,必将从源头上减少高温造成的职业危害。
可站在班组的视角看,许多班组职工不免担心,这样的规定能真正严格执行吗?比如说职工们最愿意看到的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就此,一些职工议论:在有些地区,早、中、晚温度变化是比较大的,可职工们谁也不会带着温度计上班,这个40℃、37℃、35℃如何掌握?而且班组工作一般是按部就班进行,或是提前安排,安排时如何把温度因素考虑进去?企业运行链条是一环扣一环,一般是不能因为天气热了几摄氏度而掉链子的。
职工们还议论:虽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将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可这个津贴的额度是多少、什么样的温度享受什么样的津贴,新规上都没有做出具体明示,如果企业效益较好,这个津贴还比较容易高标准执行,如果是连年亏损、发工资都困难的企业,这个津贴会打多少折扣或者有没有就不好说了。